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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危险源的辨识 |
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1] 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危险源本身是一种“根源”,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等的主体对象,或可能诱发主体对象导致伤害或疾病的状态。例如:装乙炔的气瓶发生了破裂。危险源是乙炔,是可能导致事故的根源;事故隐患是乙炔瓶破裂,导致事故的“状态”。 危险因素 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危险因素的辨识 是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及其大小的过程,通常两者通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因素的产生:
(1)、能量、有害物质 A、能量就是做功的能力,它即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一切产生、供给能量的能源和能量的载体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可能是危险、因害因素。 B、有害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能损伤人体的生理机能和正常的代谢功能,破坏设备和物品的效能,也是最根本的危害因素。
(2)、失控 A、故障(包括生产、控制、安全装置和辅助设施等) B、人员失误 C、管理缺陷 D、温度、风雨雷电、照明等环境因素都会引起设备故障或人员失误。
[2] 种类编辑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和贮存区两种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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